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鸡西贝特瑞天然石墨及人造石墨碳化产能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鸡西贝特瑞天然石墨及人造石墨碳化产能扩建项目
地点: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麻山石墨产业园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扩建工程,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3100m2,扩建碳化产能3万t/a,其中,天然石墨碳化产能1.6万t/a、人造石墨碳化产能1.4万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4 年05月14日至2024年06月12 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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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