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响应。
一、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工作服年度采购项目(2024-2025年)(项目编号:YG******94)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服及相关服务(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 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壹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14,916,635.00元)。
五、 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申请人须是拟响应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响应货物必须在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申请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申请人厂房内外部相片(其中相片必须反映投标人的企业名称)、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供货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工作服(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服装种类)供货业绩,供货金额以对应发票金额为准。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工作服的供货内容、工作服的生产制造商、服装种类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出具******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2、2021年1月1日以后(含2021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所采购工作服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3、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1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所采购工作服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4、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四)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申请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人声明函》。
(六)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 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择优制。
(二)正式响应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响应供应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成为正式响应供应商。
3.申请人的择优评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择优评分相同时,取企业实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企业实力得分也相同的,取生产能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生产能力得分也相同的,取产品检测能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委员会自行推荐。
4.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2名时,则该项目采购失败。
(三)当本项目采购失败时,采购人分析采购失败原因,修正采购方案,重新组织
采购。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9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十、 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供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到货;采购人零星加单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1)申请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本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保证金金额如下:¥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告约定时间前将保证金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保证金。如采用保******银行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响应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六)申请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申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申请文件。申请人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来制作电子申请文件。
3. 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申请人上传申请文件和解密申请文件应使用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申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申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申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申请文件,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申请文件;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申请文件。如解密失败,申请人可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申请人准备申请文件和递交申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解密时间
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2. 申请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申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申请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
十一、 异议及投诉的处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电话:******(办公时间:8:00~17:00)。
十二、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女士、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4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十四、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