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1号数据中心第二批蓄电池更新及配套服务采购CGIT-2024-159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号数据中心第二批蓄电池更新及配套服务,包括:蓄电池(含托盘);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蓄电池的卸货/搬运/拆装、电池架/电缆线槽调整、电池监控模块/连接铜排更换和补充、监控系统接入、系统设备调试投运等所有工作。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付款方式:
******银行预付款保函、付款申请及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终验款】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经招标人确认终验合格,双方签署终验合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收到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质保服务承诺函、终验合格证明、付款申请及合同剩余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5%。
3.【质保金】质保期自终验合格次日起算。所有质保期限届满后,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已完成全部质保义务,且在质保期内无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出具的书面付款申请函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三)交货及服务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四)合同期限:5年
(五)质量要求:中标人须保证产品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原厂产品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技术文件(若适用)完整、准确,能够满足设备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的需求。
(六)投标上限价:1,270万元(含税)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所拆除的蓄电池属于招标人资产,拆除的旧蓄电池中标人须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搬运距离预计500米),电池应放在木质托板上并加盖防雨布,有防蓄电池外壳破损等措施。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蓄电池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原厂商及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原厂商的投标。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品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厂商的代理商、分销商等出具的授权函不予认可)。多个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的,视为一个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安排
(一)递交投标意向函
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意向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4-8投标意向函:CGIT-2024-159 供应商全称”“4-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CGIT-2024-159 供应商全称(如有)”。
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登录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后,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及时联系项目采购联系人审核。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投标人因人员离职、手机号码注销等原因导致登录系统时无法收到验证码,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项目编号及名称、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及时联系项目采购联系人处理。涉及系统技术性问题,可联系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首页下方的技术咨询服务热线。
重要提示: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无意向函中所示联系人,请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善供应商的联系人信息,并务必成功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通过邮件(注明供应商名称、拟参与项目编号及名称)及时联系采购联系人审核。如果因联系人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预审
本项目无资格预审
(三)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前。
踏勘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踏勘联系人:肖工
踏勘联系电话:******
(四)招标文件发布
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当采用资格预审且达到启动资格预审条件的,则在完成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如不采用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预审未达到启动资格预审条件的,则在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截标时间前,投标人均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模板。
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前,请勿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或数字证书已过期,请投标人联系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及时办理或更新数字证书(详见系统首页业务指南-CA办理)。
(六)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七)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07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意向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