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站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站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院内A38-A47号商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市区块
建设内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及其他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包括废机油存储区、废旧铅酸蓄电池存储区、其他危废暂存区等,采用隔墙隔断,每个类别的危废均设置独立区域。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邢育涵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