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前驱体先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前驱体先导项目
建设地点: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沪明合作产业园3 号标准厂房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