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品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WXCBWMB2024-04
3.服务内容:为持续加强我区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氛围,提高市民对我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区文明办计划开展社会面宣传、入户宣传活动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拟制作一批2024年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品。
4.服务期限:以正式合同为准。
5.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政府3号楼108室。
(三)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项目方案、预算明细、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等。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递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政府3号楼108室。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宣传部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3号楼108室
附件:综合评审表
******宣传部
2024年9月12日
附件:综合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