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崇州市岷江商砼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崇州市岷江商砼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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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利用厂区内东南侧空地以及该区域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一条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混凝土、湿拌砂浆废料约30228m3,加工成为合格的砂(0-5mm)、碎石(5-31.5mm)(中间产品)约3万m3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日发消息。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