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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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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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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1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居及配套产业项目-南地块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东至东二路规划绿化,南至四工段横河规划绿化,西至东一河绿化,北至规划江东六路

******有限公司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公司

企业拟投资149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东至东二路规划绿化******************居,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含5#厂房、6#厂房、9#仓库、3#倒班楼(及2#厂房、4#厂房、7#厂房)等多种业态,配套设置生产配套用房(熏蒸房)等,对入境木材原料进行熏蒸,合计约377031.49平方;二期含1#质检车间、8#仓库等约54515.3平方。新增地上建筑面积426230.79㎡,新增地下建筑面积5316㎡。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一、废气:①熏蒸废气二次回收再利用后通过活性炭循环吸附处理后和冷凝回收不凝气高空排放,②夹板车间木工粉尘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③涂胶废气经2套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④木架车间木工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⑤喷底漆前打磨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⑥喷漆晾干废气经4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⑦喷面漆前打磨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⑧油性喷胶废气经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水性喷胶废气和热熔胶喷胶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⑨危废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⑩食堂油烟废气经7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由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噪声。主要隔声降噪措施为:①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降噪设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②合理布局厂房内高噪声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封闭作业,③加强厂区车辆运输管理,做好厂区绿化;

四、固废:①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②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风险和其他:①全厂设施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做好重点区域的防渗处理,②设置事故应急池,配置事故应急用物资和设施器材,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2

******有限公司年产铝制品800吨迁建项目

******街道南沙路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铝制品800吨迁建项目,生产能力仍为年产铝制品800吨,迁建项目实施后,原厂房不再生产。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①调漆、喷漆(含喷枪清洗)、喷漆烘干废气,一起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喷塑粉尘经二级塑粉回收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④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⑤塑粉烘干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喷漆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能力8t/d)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后,排放至杭州湾海域。

噪声:①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

固废: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桶按规范妥善收集后,定期送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袋/箱、边角料(含浇筑冒口、废次品等)、废钢丸、废塑粉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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