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决定通过比选采购的方式,确定壹******有限公司提供:弱视综合治疗仪(单目/双目)、弱视治疗仪(红光调制闪烁)供应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综合保障楼105室
二、确定的机构数量
弱视综合治疗仪(单目/双目)、弱视治疗仪(红光调制闪烁)供应服务 壹 家。
三、项目预估采购金额: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约为 42万元 每年,根据中选商品品牌、质量合理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有效证件,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参选人。
2、 公司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
3、 医疗器械商品或化妆品需提供有效“产品授权、经销商代理权”资质。
4、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如下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包中同时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需向比选人报名登记备案,未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选。
8、 参选人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的应变能力。
五、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1、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介(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并且封面含有参选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参选人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报名,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医三院内信德诺医药)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4日 ——2024年09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
七、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参选人可采取现场或电话报名;
2、参选人可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快递至报名地点;
3、报名资料提交并审核合格后,参选人可采用U盘拷贝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八、开选时间
2024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
九、开选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医三院内行政楼248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