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CG******
项目名称: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00,000.00 |
7,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运维服务期3年(含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瀛湖水华监控与预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工业划分标准为: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各供应商按照此标准自行划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06)》,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0。
6、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7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