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广场及商业商务中心项目新临时售楼部装修—石材采购(三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民广场及商业商务中心项目新临时售楼部装修—石材采购(三次)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龙江中路以西。
三、采购内容:
四、供货期:
供货期为20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五、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
1.货物质量标准:
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②参选人需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货物检验报告单。
③进场货物需同比选人项目部样品质量一致。
2.货物要求:
石材表面应平整、无斑印、无缺角、无裂纹,板材正面不允许出现杂质,色差应保持基本一致。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最高限价:
税率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138600.00 );
税率1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叁拾柒元整(¥:151837.00);
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参选人须根据要求对项目部封存样品图进行盖章确认。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元整(¥27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注:如一次、二次比选已提交比选保证金且未退还的参选人有意参与三次比选无需再次提交比选保证金。一次比选保证金标段账号:******、二次比选保证金标段账号:******。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二个日历天。
十三、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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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c-******8330.pdf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民广场及商业商务中心项目新临时售楼部装修—石材采购(三次)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龙江中路以西。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 数量 | 备注 |
1 | 太古黑金大理石 | 15mm厚 | ㎡ | 27 | 报价需包含切割、倒角、打磨、拉槽等。 |
2 | 太古黑金大理石 | 20mm厚 | ㎡ | 9 | 报价需包含切割、倒角、打磨、拉槽等。 |
3 | 古堡灰大理石 | 200*900mm | 个 | 1 | 门槛石,报价需包含切割、倒角、打磨、拉槽等。 |
4 | 白砂米黄大理石 | 20mm厚 | ㎡ | 30 | 需按图进行造型加工,报价需包含切割、倒角、打磨、拉槽等。 |
5 | 白砂米黄大理石 | 20mm厚 | ㎡ | 200 | 报价需包含切割、倒角、打磨、拉槽等。 |
供货期为20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五、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
1.货物质量标准:
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②参选人需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货物检验报告单。
③进场货物需同比选人项目部样品质量一致。
2.货物要求:
石材表面应平整、无斑印、无缺角、无裂纹,板材正面不允许出现杂质,色差应保持基本一致。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最高限价:
税率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138600.00 );
税率13%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叁拾柒元整(¥:151837.00);
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参选人须根据要求对项目部封存样品图进行盖章确认。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仟柒佰元整(¥27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注:如一次、二次比选已提交比选保证金且未退还的参选人有意参与三次比选无需再次提交比选保证金。一次比选保证金标段账号:******、二次比选保证金标段账号:******。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二个日历天。
十三、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可下载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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