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普光103井台钻井及试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光103井台钻井及试采工程
******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境内
建设内容:利用原普光103集气站,在原有3口井基础上进行侧钻。试采工程在钻井完毕并获得天然气资源后实施,将普光103集气站内施工期拆除的设施复建,并建设乙二醇加注撬,新增了单井超声波流量计。依托普光103集气站进行试采,试采期暂定2年。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集气站扩建工程和试采期试采工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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