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型高效智能储能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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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型高效智能储能电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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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滁州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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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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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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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120号,通过购置仪器设备,形成年产1.5GWh新型高效智能储能电池产品的产能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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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电芯清洗废气、极柱清洁废气、激光打码废气、电芯焊接废气、底板点胶废气、线束点胶废气、电池包清洁废气、焊接接线废气、主控机清洁废气。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或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无土建设施内容,施工期短,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NMHC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等离子清洗机、激光清洗打码机、激光焊接机、风机等,噪声值在65-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电芯、废离心纸、废扎带边角料、废无尘布、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主控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盛装原辅材料密封胶和固定胶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等。 不合格电芯、废离心纸、废扎带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主控机收集后外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盛装原辅材料密封胶和固定胶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废无纺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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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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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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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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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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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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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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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