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
KBSGZY1600/10/1.2(0.66) |
台 |
2 |
二、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个月。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银行承兑结算(半年期),货到验收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内合同总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后3个月付合同总额30%,到货12个月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后12个月。
六、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家,不接收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3)特殊物资,当采购人有要求时,需提供应答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4)具备采购人其它指定能力要求的。
七、报名、报价
(一)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时需同时上传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产品资质。投标人必须提供标的物对应的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标的产品相匹配的相关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及实物照片。
3、业绩情况。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型产品的知名企业供货业绩材料5份以上(需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供货产品所配套的售后服务体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