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邮编:074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邮编:07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报告全本)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廊道保护工程项目(一期) | 高碑店市 | ******水利局 | ******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22日 | 主要涉及斗门河、紫泉河、仓尚河、兰沟河、西排干、崔家沟、津涞排干、东排干等8条排沥河道的生态廊道疏通工程、岸坡生态防护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及水体生态恢复工程 | ((1)废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 ①施工扬尘 针对施工期扬尘污染,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并进行维护。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3)施工期应对开挖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强度。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设置若干垃圾桶收集,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及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载过程中,必须使用封盖车辆运输。5)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施工区的上风向设置围挡,定期洒水。6)项目为分段施工,因此建议在每段施工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7)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采取完全密闭措施。8)施工作业有时会产生灰尘,为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对施工区定期洒水,减少污染。 施工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②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 1)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并在建筑工地留存备查。2)对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进行编码登记取得环保标牌,并将环保标牌悬挂在机身明显位置。3)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禁止机械冒黑烟施工作业,对于冒黑烟的机械,须停止使用或清场处理,维修达标排放后方可继续使用。4)在设备使用期间,加强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标准。5)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 (2)废水: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工程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本项目每个施工营地设1座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肥。②施工用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用水和机械设备冲洗用水等。本项目施工过程使用商品混凝土、成品预制件,不设混凝土拌和系统,则无该系统清洗废水。浇筑养护主要被工艺消耗,不直接以液态水形式向环境排放。施工期产生的车辆清洗及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产生量较小,水质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因此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得排入周边农田、河道。施工段结束后对沉淀池作拆除或填埋处理。③及时清掏沉淀渣,防止因沉淀渣堆积使沉淀池污水外溢。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管理,不得破坏河道,不得向河道内抛洒杂物。 2)河道施工对河流水质污染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态廊道疏通工程涉及河道中紫泉河梁家营分支、仓尚河故道河道内有积水,兰沟河上游常年有水,项目施工过程中紫泉河梁家营分支、仓尚河故道河道内积水采取抽排至其下游方式施工,不会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项目生态廊道疏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兰沟河上游段上下游各填筑1道横向围堰,目的是保证河道疏浚泥沙及生态廊道疏通工程施工在干地施工,以减少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部分施工地点距离敏感点较近,施工中应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①建筑施工单位应选用先进的低******居民区较近的地方使用商砼。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中午12:00-14:00期间施工。 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阻水建筑物及路面产生的弃渣,包括废弃的砖头、路面碎块、混凝土块、废木料、钢筋头等建筑材料。废铁、废钢筋、废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