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新乡县大召营镇后高庄村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项目变更公告
******人民政府新乡县大召营镇后高庄村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项目
二、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24-0179/新乡县政采招标-2024-9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四、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至三标段)中
2.2.4 (3) |
综合标 (总分30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企业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同类项目,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查询途径公共交易平台网或政府采购网)、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相关材料至少四方签字盖章)。 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可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得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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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及其他 |
1.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基础上增加2年。 2.①承诺生产安全零事故,并有发生安全事故相应自罚措施的承诺;②履职尽责承诺: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提供以上2项完整的承诺得5分,缺项或不完整的不得分。 |
0≤得分≤5 |
变更为:
2.2.4 (3) |
综合标 (总分35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服务承诺及其他 |
1.有承诺能自行良好协调与施工有关的各方关系,不因协调问题耽误施工进度的承诺得0-2分,缺项不得分。 2.承诺生产安全零事故,并有发生安全事故相应自罚措施的承诺得0-2分,缺项不得分。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及保障措施的详细程度,对投标人在0-3分内给分。 |
0≤得分≤7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四标段)中
2.2.4 (3) |
综合标 (总分35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8分计入得分。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和企业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专业工程,按满分计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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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15分计入得分。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和企业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专业工程,按满分计入。 |
15 |
||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5分计入得分。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和企业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专业工程,按满分计入。 |
5 |
变更为:
2.2.4 (3) |
综合标 (总分35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8分计入得分。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和企业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按满分计入。 |
8 |
||
企业信用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15分计入得分。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和企业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按满分计入。 |
15 |
||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 |
本项分数采用满分计入,即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均按照满分5分计入得分。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豫建函【2024】86号”文中要求,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按满分计入。 |
5 |
注:各潜在投标人请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一切内容以变更后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富康路
联系人:张加林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联系人:刘星举
电话:0373-****** ******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财政局:******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