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旅游局
2. 项目名称:《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
3. 采购预算:不超过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服务内容
在深入调研全市相关旅游乡村民宿发展和乡村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民宿发展典型案例。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指导性强的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标准,两年在全市培育20个左右“精品民宿村”,并进行成果宣传,推广民宿产业发展先进经验。
四、服务成果
包括:培育标准,培育20个“精品民宿村”,“精品民宿村”宣传策划、宣传片、宣传报道等
五、询价方案
1.由具有资格的公司自愿报名参与竞价;
2.根据供应商报价、编制方案、团队实力、既往业绩等因素综合评价,经会议研究后择优确定;
3.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方案及报价单、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所有需提交的材料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密封(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邮寄至: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宣城市文旅局三楼资源科,丁芳收,联系电话:0563-******,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
5.提交材料的时限截止为2024年5月15日17:30时前(以邮件发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项目报价单》
******旅游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项目报价单
******旅游局:
经研究,《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项目我方给出的报价如下:
一、报价单
项目内容 |
报价 |
《宣城市“精品民宿村”培育及成果宣传服务》 |
万元(小写) |
万元整(大写) |
注: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数字为准,以上报价为含税价格。
二、报价人承诺满足询价公告各项要求,以上报价单所填数据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