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崇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第1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位运行购买服务 | 采购内容:包1崇州市1个县级康复中心(预算5万元);包2道明、廖家2个站点(预算各 14.75万元);包3大划、江源2个站点(预算各 14.75万元)。 上述3个服务包,产生的机构最少1个,最多3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 (一)县级中心开展培训、服务指导等。(二)站点按《成都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服务制度、挂统一标识、等,开展康复各类训练以及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主要服务内容;站点一年应召开至少2次联席会议,致力于精神疾病康复对象社会功能的恢复,每年至少链接1条就业渠道;开展康复各类训练以及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主要服务内容;至少具备2项特色康复项目。每年至少开展2次大众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至少具备1项特色康复项目。 需满足的要求:(一) 站点均满足以下条件; 1、场所建设:(1)环境安全,交通便利(2)总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建筑面积不少于150㎡。(2)挂统一的“复元驿站”标识。(3)应设置接待区、康复训练(活动)室、休息区、公共卫生间、厨房(或配备食物加热设备)等基本用******消防等设施。 2、服务机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主要包含社会工作、康复医疗服务。(3)配有专职社会工作师或者专职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4)应做到工作日全开放。 3、队伍建设(1)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组成的队伍。(2)主服务人员具有社会工作者或康复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或精神科医生护士的教育背景和资质。 4、人员配备:专业人员与康复对象比例不低于1:50,且每个站点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为专职)。 | 64.000000 | 2024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崇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