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2024年乘用车轿车厂区涂装打磨和总装面漆返修等工序委外(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有限公司轿车分公司2024年乘用车轿车厂区涂装打磨和总装面漆返修等工序委外(二次)(招标编号:GN2024-07-5863)项目,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有限公司由公开招标转谈判,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
涂装厂产量1-3500台/月成交金额(不含税):80元/台
涂装厂产量>3500台/月成交金额(不含税):72元/台
总装厂成交金额(不含税):125元/台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吴工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
采购代理联系人:张律师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