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特种玻璃制造设备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特种玻璃制造设备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项目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倪家洪东路770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09.13--2024.10.16(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关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