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非物******旅游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区县增补报告,经传承人自愿申报、区县增补推荐、专家审核、市局批准等程序,拟增补王明春为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对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
联系电话:028—******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拟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增补名单
******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
联系电话:028—******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拟推荐申报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增补名单
******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