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整体******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L2024-QL011
******卫生院整体搬迁的整体橱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卫生院整体搬迁的整体橱柜采购项目 | 1项 | 16.1万元 | ******卫生院 | 杨先生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询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 号:************01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卫生院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
联系方式:杨先生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苏芳怡 0598-****** 微信:FJTLZB 电子信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芳怡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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