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污水处理厂提升泵保护装置改造及鼓风机房电度表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提升泵保护装置改造及鼓风机房电度表安装项目,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1.1.更换灌溪沟泵站2#、4#提升泵保护装置信号控制线路,修复保护器,使其正常运行;1.2.对江东厂1-4#鼓风机进行电度表安装。
2.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限价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信号线 | 10*2.5㎡ | 米 | 170 | 48.00 | 8160.00 | 灌溪沟4号提升泵 |
2 | 信号线 | 10*2.5㎡ | 米 | 165 | 48.00 | 7920.00 | 灌溪沟2号提升泵 |
3 | 互感器 | LMK-0.66(800/5) | 个 | 16 | 173.00 | 2768.00 | 江东1-4鼓风机 |
4 | 电度表 | DTS606V | 个 | 4 | 1450.00 | 5800.00 | 江东1-4鼓风机 |
5 | 断路器 | DZ47 3P 63A | 个 | 4 | 80.00 | 320.00 | 江东1-4鼓风机 |
6 | 控制线 | BVR2.5mm2 | 米 | 80 | 11.00 | 880.00 | 江东1-4鼓风机 |
7 | 合计 | 25848.00 |
注:以上比选范围内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选型、供货、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1月以来类似业绩1万元以上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工期:6个日历天。
5.施工地点:******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灌溪沟泵站、江东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7.质保期:12个月。
8.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 25848.00 元(大写:贰万捌仟伍佰肆拾柒元整),超过限价单价和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9.低价风险担保金: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比选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①******银行保函;
②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④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⑤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
⑥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后30天内退还。
10.本采购项目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设计费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1.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2.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厂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厂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08******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3.2.******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3.3.************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如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档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14.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1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联系人:湛老师
电 话:******(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