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农牧公司一管区东侧中心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4〕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农牧渔业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牧公司一管区东侧中心路面硬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农牧渔业总公司。
1.2项目名称:农牧公司一管区东侧中心路面硬化工程。
1.3标段名称: 农牧公司一管区东侧中心路面硬化工程。
1.4建设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农牧公司境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农牧公司一管区东侧中心路面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204.42万元。
1.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
(1)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80%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2)工程竣工后,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付至初审价的80%工程款(含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51 6236 2672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09:0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农牧渔业总公司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唐雨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
联系人:吴青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