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插柳村二期桥梁工程人行景观工程
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下浮系数取值区间为:1%、1.5%、2%、2.5%、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绥宁县关峡苗族乡
联 系 人:彭志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东方明珠小区 4 栋 3 号门面(靠河边)
联 系 人:曹海军(项目负责人)、易健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