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总平专业分包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范围:包括总平所有围墙、伸缩大门、停车位、车行道、减速带、道闸栏杆、广场、绿色屋顶、人行道、市政设施预留用地、排水沟、成品岗亭、拆除工程、充电桩、海绵城市、化粪池、总平各类井、电力给排水等各类管沟开挖、回填(含中粗砂)、外弃(电力排管、给排水安装除外)、过路管架(钢结构部分除外),其中砂砾石回填材料采用施工场地内原有砂石,具体施工内容参照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方案、深化图、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等所示及承包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施工地点:崇州市经开区泗维路南侧、同心路东侧。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有限公司总平景观专业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人员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6)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业绩时间、合同金额,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询比文件中。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响应,可成交的标段数量为1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层1215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28-******
传真:/
1.询比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询比范围:包括总平所有围墙、伸缩大门、停车位、车行道、减速带、道闸栏杆、广场、绿色屋顶、人行道、市政设施预留用地、排水沟、成品岗亭、拆除工程、充电桩、海绵城市、化粪池、总平各类井、电力给排水等各类管沟开挖、回填(含中粗砂)、外弃(电力排管、给排水安装除外)、过路管架(钢结构部分除外),其中砂砾石回填材料采用施工场地内原有砂石,具体施工内容参照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方案、深化图、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等所示及承包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施工地点:崇州市经开区泗维路南侧、同心路东侧。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
******有限公司总平景观专业分包类合格供应商资格;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人员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制度要求,并满足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6)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业绩时间、合同金额,则供应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询比文件中。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响应,可成交的标段数量为1个。
4.询比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层1215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采购平台(******/web/html/home.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层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28-******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