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RY-ZB2024-Z004
项目名称:******医院电瓶车充电桩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低限价:管理费6000元/年(低于此项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请逐条填写《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医院缴纳管理费。
******医院北围墙西段车棚138米,门诊西南侧车棚102米,每个充电插孔间隙不得低于0.8米,设备及电源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负责安装到位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接电方式(院外接电还是院内接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自行承担风险,我院仅接受一个管理费报价。如选择院内接电,供应商须另外自行承担电力成本。
3、投入运营的电瓶车充电桩设备应为同一品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充电桩设备满足所有电瓶车充电口及功率的需求。投放充电桩的收费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市场的正常价格,即功率0-199W为4小时/元,200-299W为3小时/元,300-499W为2小时/元,500-599W为1小时/元,600W及以上1.5元/度。接到报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4、施工工期为确认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作期共三年每年一签,第一年管理费为确认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两年管理费为下一合作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产生的工单投诉等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合作期间若因充电电源、排线、设备及经营等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四、报名事宜
请在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资料未密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4.采购内容及要求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5.项目技术及其他服务承诺。6.供应商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目录及页码清晰,密封,封面信息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成交
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资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总务科(服务事宜咨询) ******管理中心(采购事宜)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联系方式: ******周老师(总务科)
******秦老师(采购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