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本部大楼四楼局部改造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本部大楼四楼局部改造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cjag******f
二、采购项目的需求: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00㎡。
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包含空调、新风及智能化工程中的监控系统(甲供材料),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零肆元伍角捌分(¥478,704.58)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零肆元伍角捌分(¥478,704.58)
四、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工程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派驻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4.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磋商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至时间止。
6.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出现如下情形的,磋商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4)单位员工与其他供应商有相互任职情况。
************银行退出合作的记录。
8.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磋商。
9.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磋商活动予以限制。
10.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请于2024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含图纸),售价3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及以下资料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
******银行转账时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企业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需将保函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原件在开标时递交。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磋商无效。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网。
十一、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汪崟、梁敏联系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22号
联系人:雷捷(商务)电话/传真:0771-******/******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本部大楼四楼局部改造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cjag******f
二、采购项目的需求: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00㎡。
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10日。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包含空调、新风及智能化工程中的监控系统(甲供材料),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零肆元伍角捌分(¥478,704.58)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零肆元伍角捌分(¥478,704.58)
四、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工程管理人员要求:至少派驻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4.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磋商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至时间止。
6.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出现如下情形的,磋商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4)单位员工与其他供应商有相互任职情况。
************银行退出合作的记录。
8.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磋商。
9.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磋商活动予以限制。
10.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今),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请于2024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含图纸),售价3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及以下资料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磋商有效期】。
******银行转账时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企业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需将保函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原件在开标时递交。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磋商无效。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8.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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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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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汪崟、梁敏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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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宁市金浦路22号
联系人:雷捷(商务)电话/传真: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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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