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EPC)变更公告
工程名称:莘县城区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工程(EPC)
二、项目编号:XSXJSGC-2024-029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四、变更内容:
原付款方式内容:
设计费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20%,工程完工后付至设计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施工费付款方式: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格的4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7%;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否则剩余结算价格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日内无息付清。
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注:招标人将款项统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收到,付款前联合体牵头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后7日内将对应款项拨付至联合体成员单位,如有税差,联合体成员之间自行协调相关事宜。
变更为:
工程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结算,本工程按照施工时间周期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划分如下:按月进行结算,按照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结算金额的 80%结算;竣工验收合格进行竣工结算,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中标人提交质量保证金,否则剩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天内无息付清。(负偏离投标无效)
工程质量保证******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设计费付款方式: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设计费(根据工程审定结算金额确定)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
注:招标人将款项统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收到,付款前联合体牵头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联合体牵头人收到款项后7日内将对应款项拨付至联合体成员单位,如有税差,联合体成员之间自行协调相关事宜。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办事处甘泉路北段热电厂院内 | 地址: | 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南路38号5楼 |
邮编: | 2524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高栋 | 联系人: | 刘丝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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