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医院干眼雾化治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干眼雾化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DCG-2024-036
3.采购项目基本概括
3.1采购预算:95000元
3.2采购内容:干眼雾化治疗系统3套
3.3质量层次:国产
3.4质保期限:1年
3.5交货期:30日内
3.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7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3.2.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3.1所投产品若为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司红章。报名企业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明确所授权项目、授权期限、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名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可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送至招标办,逾期的不作为有效投标人。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3日下午15:00******医院门诊三楼阳光洽谈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医院官网》、《采购招标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2-******
地 址:安阳市灯塔路260号
******医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