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硅亿睢宁县官山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
******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硅亿睢宁县官山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官山镇区域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官山镇坑塘680亩,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和集中式逆变器,建设徐州硅亿睢宁县官山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4MW/8MWh储能电站及升压站一座。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709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建筑施工废水来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水回用于洒水降尘,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光伏电板表面仅有空气中自然沉降附着的少量灰尘,经雨水冲刷清洁可满足需求,无清洗废水产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采用洒水方式抑制扬尘,制定合理施工计划,配备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出入口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发电,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沉淀池沉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中废木材、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包装箱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施工渣土、废弃的碎砖石、砼及残渣等就地处置作用填充地基用,如有余量应按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倾倒。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由厂家拆除后回收利用;旧磷酸铁锂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电池回收厂家回收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监控管理、选用低噪声或带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升压站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化粪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