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设计变更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01号
各投标人:
1.招标范围由“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更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更改为:本项目为费率招标,所有投标报价均以费率计算。最高限价为财政评审结果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概算的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后,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款支付方式”中“工程进度付款”更改为:过程按实际进度计量拨付,工程完工后付至完成工程实际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最终结算审核完成,付至结算审核完成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主要人员简历表”后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近期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