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沼气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局关于印发《瓮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瓮农函〔2024〕4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使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公开向社会遴选有意愿在本县从事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内容及要求
1.遴选已经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主体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队伍、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各1支,可以为同一个主体实施,并由实施主体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购置农作物秸秆收割割台1台。
2.采取集中打捆、先行垫资采购的方式,遴选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承接制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站牌1块、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站牌1块、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及服务卡5500块以及购置维修工具包1套、可燃气体检测仪15台、手提式轴流风机1台、单人电动自吸式长管呼吸器过滤防毒尘面罩1套。
二、遴选办法
******农村局审核、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欢迎各主体积极申报,于2024年11月6日-13日期间将加盖公章的************办事处城北社区北苑星城3栋2楼209室,联系人:吴中友,联系电话:******)。
三、评审公示
************人民政府网公示。
附件:1.瓮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docx
2.******农村局关于印发《瓮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pdf
******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
一、遴选内容及要求
1.遴选已经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主体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队伍、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各1支,可以为同一个主体实施,并由实施主体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购置农作物秸秆收割割台1台。
2.采取集中打捆、先行垫资采购的方式,遴选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承接制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站牌1块、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站牌1块、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及服务卡5500块以及购置维修工具包1套、可燃气体检测仪15台、手提式轴流风机1台、单人电动自吸式长管呼吸器过滤防毒尘面罩1套。
二、遴选办法
******农村局审核、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欢迎各主体积极申报,于2024年11月6日-13日期间将加盖公章的************办事处城北社区北苑星城3栋2楼209室,联系人:吴中友,联系电话:******)。
三、评审公示
************人民政府网公示。
附件:1.瓮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docx
2.******农村局关于印发《瓮安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村沼气管护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pdf
******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