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本局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星威兰园17栋2单元203室的经营场所内发现的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注有
图形的2只VFD007M43B变频器、5只VFD015M21A变频器、4只VFD022M23A变频器、2只VFD037M43A变频器、84块前面板、200块前面板上盖、38只包装盒和标注有
图形的122只包装盒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现无法联系物主,被扣押物品无人认领。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管理局京泰分局工商科(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吉路66号南楼212室)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进行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