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二、原公告内容:“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三、原公告内容:“2.1 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长约24.3公里,共设置大桥1448米/5座,中桥328米/4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其中1座为复合型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450米/10座,通道33道,天桥2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1条,监控通讯分中心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段至京港澳高速段合址建设。”更正为:“2.1 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长约24.3公里,共设置大桥1448米/5座,中桥328米/4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其中1座为复合型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450米/10座,通道33道,天桥2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1条,监控通讯分中心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段至京港澳高速段合址建设。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服务期限:咨询服务开始至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止。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四、原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更正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五、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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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