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要求
南宁市内河搜救中心业务用房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2号南宁海事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南宁市内河搜救中心业务用房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及评定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项目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满足:具有技术咨询服务或其他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咨询事宜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2号南宁海事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